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用品牌建设支撑非物质文化遗产(以下简称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)的系统保护和可持续发展,激发全民族的文化创新创造力,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向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、实践者以及社会各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保护、培育和弘扬方面发出以下倡议:
1. 追随文化根源,展现时间价值。遵循保护优先、传承优先,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,在保护中建设,在发展中保护。坚持诚信创新,以时代精神提升品牌发展能力,推动非遗融合融入现代生活,赋能经济社会发展。
2、弘扬职工精神,弘扬优质产品理念。品牌意识贯穿产品创造过程、生产和服务,用“绝活”打造更多杰作和百年店,提升品牌竞争力和美誉度。
3、保护生物权益,促进成果共享。尊重继承人的主体地位,保障继承人在利益决策、创造和分配中的知情权、统治权、受益权。通过品牌建设,丰富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,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。4.增强法律意识,促进行业自律。积极运用商标、专利、版权、地理标志等法律工具,加强创新成果保护。加强行业自律,共同防范打击侵权和不正当竞争,为非遗品牌发展营造公平、健康、有序的环境。
五、讲好中国故事,促进国际传播。用好互联网、新媒体等技术手段,依托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和文化交流平台,创新故事讲述和传播方式,在世界范围内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,展现可信、有吸引力、令人尊敬的中国形象。
(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:李迎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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